“昌义。”
程昱文笑够了,缓缓平复下来,转头看程昌义,用力拍了拍他的肩,只叫了他的名字,再未多说一个字。
“少爷,您放心。”程昌义正色,低声而郑重。
程昱文勾了勾嘴角:“放轻松点,没你想的那么夸张。”
回到房间,他让程昌义叫酒店送餐,自己先给五叔打电话。下午直接把人甩开了,哪怕和司机打过招呼,这会儿再通个话也是应当的。
打完电话,他再次回想着刚才的事,激动稍减,反而生出一种恍惚的感觉。
其实,刚穿过来的时候,知道自己的身份以后,他也不是……
不是没有过埋头当鸵鸟的心。
有这样的家世背景,只要屏蔽掉现代时祖辈的艰苦记忆,管住眼睛不乱看,管住耳朵不乱听,别管外面谁打谁,乱成什么样子,死多少人,总归少不了他的那份富贵!
就算十几二十年后,他那舅舅转进小岛,他别管是跟着走,还是出国,依旧能够安享荣华。
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,他既没有经天纬地的旷世之才,又没有建功立业名垂青史之心,一个没经历过半点波折的富二代,现代那么好的条件下都没心气折腾什么,这会儿就不必勉强自己了吧。
就算是穿越者又怎么样呢?谁规定的,穿越者一定要做点什么大事?
他又不是想干扰历史逆反天罡阻碍红党,干脆当他就是原身,从来没有穿越这回事不行吗?
这年头,败家的二代那么多,再多他一个混吃等死的又能怎样?
浑浑噩噩趴在床上养伤的时候,他几乎都要完全说服自己了。可……
当他伤势好转,头一次踏出那个临时租住的小院,他就再也没办法自我哄骗。
那天清晨,他缓步走街道上,以自己的眼睛而非从原主记忆中切实去观察这个民国二十一年。
一个穿得破旧补丁衣服的人,拉着一辆平板车从他身边经过,在前方转角处停下。他嘴里咬着一根烟,目的明确地将手伸进杂物堆里,拖出了……
一个孩子!
一个在夜间冻饿而死已经僵硬的孩子!
那人熟练地将孩子身上最后一点残破的布料剥掉,将尸体丢在板车上。
在程昱文以往的生活环境中,骨瘦嶙峋、皮包骨之类的形容词,只会和某几任身高170体重刚过百还不时抱怨自己又吃胖了的女朋友说,还多半是在床上……
这是他头一次真实面对具象化的苦难。
他也曾在网上看过非洲战乱地带的很多照片,但,也许是隔着时间与空间,一个画面所能承载的太过单薄,又或者是因为狭隘的民族观念,总之,这种冲击,不一样,完全不一样!
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?
再伟大的文学家,用再深刻辛辣的笔法,形象生动的修辞,都无法描述出那种血肉乃至思想被生生撕裂的痛!
无非一念救苍生……
那个瞬间,他所能想到的,只有这一句。
他从未想过,自己会和那样的人物产生共鸣……对一个胸无大志的富二代来说,这简直是天大笑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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